對于對方出示的書證、物證、鑒定結論等證據一定要仔細查看、核對,書證必須當庭查看原件,并與複印件進行比較,物證要核查原物并結合其他證據辨别其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發現疑點立即提出異議或要求對方繼續舉證印證。對鑒定結論一定找注意它的真實性和權威性,有異議的,應當及時提出重新鑒定申請。對出庭證人進行質證,要對證人有無行為能力、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系,證言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方面等進行判别質證,反駁對方不适當引導證人之質詢的方式、時機和言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