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了麼騎手兼職受傷有賠償嗎?中華網财經4月13日訊,據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顯示,一名“餓了麼”騎手因淩晨送外賣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緻其傷殘,該騎手起訴“餓了麼”平台索賠,“餓了麼”則表示與該騎手之間并不存在雇傭關系,拒絕賠償法院認為該騎手雖與雇傭平台未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之間屬于一種新型用工關系,符合法律意義上的雇傭關系最終,法院判決“餓了麼”平台賠償騎手109萬元,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餓了麼騎手兼職受傷有賠償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中華網财經4月13日訊,據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顯示,一名“餓了麼”騎手因淩晨送外賣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緻其傷殘,該騎手起訴“餓了麼”平台索賠,“餓了麼”則表示與該騎手之間并不存在雇傭關系,拒絕賠償。法院認為該騎手雖與雇傭平台未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之間屬于一種新型用工關系,符合法律意義上的雇傭關系。最終,法院判決“餓了麼”平台賠償騎手109萬元。
這起交通事故的時間為2016年8月1日2時36分,王某某(未戴安全頭盔)無證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崂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王家村處時摩托車倒地。緻其受傷,摩托車損壞。而案發時現場無監控設施,沒有找到案發全過程目擊證人。
因此交通事故,王某某被診斷為複合性外傷、腦挫裂傷、顱骨骨折等十一處損傷,住院治療30天。
據了解,王某某的雇傭平台為拉紮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而該公司系蜂鳥衆包APP送餐平台及“餓了麼”送餐平台運營商,王某某在蜂鳥衆包APP平台上注冊為送餐員(騎手),事故當時為王某某通過平台接單送餐服務。
王某某表示其與拉紮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勞務雇傭關系,系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但該公司對此不予認可,明确說明王某某非其員工,與其并無任何關系,并還向法院提交《餓了麼蜂鳥衆包配送協議》一份,用以證明其與王某某之間不存在雇傭關系。
對此,法院認為,王某某在拉紮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運營的蜂鳥衆包APP平台上注冊成為騎手,接收來自其運營的“餓了麼”訂餐平台上的外賣配送任務,通過平台領取報酬,其平台亦根據騎手的送餐成績進行獎懲,由此可見,兩者之間雖未有簽訂書面勞動或勞務合同,但事實上王某某系根據該平台的訂單要求從事配送服務,接單後的整個配送活動受到其指示、管理與考核,并領取報酬。
從雙方控制關系看,雙方之間系通過互聯網建立的一種新型用工關系,符合法律意義上的雇傭關系特點,而《餓了麼蜂鳥衆包配送協議》為打印件,無王某某簽字确認,該證據不具有法律效力。
經評定,這起交通事故導緻王某某因外傷緻偏癱構成二級傷殘、護理期限及誤工期限為長期。
法院判定,雙方已構成事實上的雇傭關系,拉紮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作為雇主應當對王某某因本次事故産生的合理經濟損失予以賠償。但考慮到王某某在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情況下,無證駕駛挪用牌号的普通二輪摩托車上路,自身存在重大過錯,故拉紮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應按照60%的責任比例賠償王某某。
法院認定,王某某因本次事故産生護理費630470元、誤工費105060元、住院夥食補助費3000元、傷殘賠償金849168元、被扶養人生活費178828.65元、交通費300元,合計1766826.65元,拉紮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應賠償總額的60%為1060096元。
此外,王某某因本次事故受傷嚴重,構成二級傷殘,拉紮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應承擔相應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以30000元為宜。
最終,拉紮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被判決賠償王某某人民币1090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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