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叙文是以記人、叙事、寫景、狀物為主,以寫人物的經曆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内容的一種文體形式。
記叙文具體包含以下幾點,分别如下:
1、六要素:人物、時間、地點、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
2、人稱: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
3、線索:人線、物線、情線、事線、時線、地線;
4、順序:順叙、倒叙、插叙、補叙、分叙;
5、劃分:按事件的發展過程、空間轉換、内容變化、人物、場景變化、感情變化、表達方式的變換來劃分;
6、表達方式:叙述、肖像、語言、動作、心理、環境、正面、側面、細節、議論、抒情、說明;
7、語言的特點:形象、生動、具體;
8、表現手法:描寫、襯托、渲染、對比、伏筆、鋪墊、象征、比喻、以小見大、欲揚先抑、借景抒情、卒章顯志、托物言志;
9、句式:陳述句、疑問句、感歎句、祈使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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