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管轄權異議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