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盜不可以拒交物業費,物管如果盡到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安全防範義務,就不需要負責,如果沒有盡到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安全防範義務,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内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緻業主人身、财産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五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