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朝沒有宰相。
2、宰相是中國古代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
3、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時為管理家務和奴隸之官;周朝有執掌國政的太宰,也有掌貴族家務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實已為官的通稱。相,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
4、宰相聯稱,始見于《韓非子·顯學》,但隻有遼代以其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與職權廣狹則不同,而且名目繁多,通常和丞相是一個概念。
5、明朝初設中書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罷中書省,廢丞相,由皇帝親決國政,宰相制度遂廢。後皇帝以不勝庶政之繁,設内閣大學士協理文書。後閣職漸重,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
6、清朝沿明制設内閣大學士,雍正時設軍機處,内閣成為閑曹,軍機大臣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明、清習慣上都稱授大學士為拜相,但無正式宰相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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