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正格?那是相對“變格”而言的。
我們知道格律詩有四種基本平仄格式,但是這四種基本格式是在初唐詩和前朝宮體詩的基礎上總結歸納而來,在格律規範完全成熟之前,有許多音韻用詞方面的探索,包括成熟之後,杜甫也曾專門探索過拗律成詩,稱為“拗律體”,後世的黃庭堅等人都精通于此。
但是拗律體并不普遍,而變格則是相當普遍的。變格不管在格律形成前後都大量存在,所以才會有後人總結出來的“正格”、“變格”的區别,類似于詞牌有些相同的詞牌名又不同的字數、平仄變體一樣,這些都是合律的,但區分于用來分析推導的格律“正格”。
多說理論無益,我們舉例來看。我們使用常用的平起仄收格式來看:“平平平仄仄”,對應推導出第二句就是“仄仄仄平平”。李白的《夜宿山寺》“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這裡“摘”是入聲字,仄音入韻。這兩句匹配的就是平起仄收的正格。
但是實際在寫詩的時候,平仄未必能這麼嚴和,像孟浩然的《宿建德江》:“移舟泊煙渚,日暮客愁新”,後句平仄是“仄仄仄平平”,而出句的平仄卻是“平平仄平仄”,第三字和第四字的平仄互換了,這種現象非常多,後人在總結這種聲韻格式的時候專門取了個名字叫“鯉魚翻波”,非常形象地表達了這種平仄互換。但是我們要看到,這種變格是不影響後續平仄推導的,也就是說,這句出現鯉魚翻波,後面的平仄還是按照正格來推導:
移舟泊煙渚,平平仄平仄
日暮客愁新,仄仄仄平平
野曠天低樹,仄仄平平仄
江清月近人。平平仄仄平
這種完全不影響平仄關系推導的平仄變化,我們就稱之為“變格”。
至于拗救,因為具有獨特性,不像變格這種普遍存在,就要區分對待。如果拗救在本聯完成,不影響整首詩的平仄關系,而且這種拗律體大量使用,具有普遍性,我們也可以稱之為“變格”。
如劉禹錫的《歲末詠懷》:“彌年不得意,新歲又如何”,出句也是正格“平平平仄仄”的變化,“不”、“得”這裡是入聲字,所以變成了“平平仄仄仄”,即三仄尾。三仄尾在唐詩中出現得也比較頻繁,不過對句在正格“仄仄仄平平”的首字可平可仄的情況下選擇了“新”字平聲,避免了上下句六連仄,讓發音起了變化,又不影響整首詩的平仄推導,這種變化,我們也視為不出律的變格。
至于拗律不成功的,就是古風,不作為格律詩看待,也就無所謂正格、變格了。
格律詩是嚴格遵守平仄、韻腳、對仗的古詩。
正格隻有四種,必然是嚴謹的,變格是對正格的靈活補充,同樣是有規則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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