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資子女買房,離婚房産分割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産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産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産就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财産,在離婚房産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産。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隻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内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一般會将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對于婚内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産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二)、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産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即使産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在離婚房産分割時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進行分割。父母資助買房的一方有權利按照規定要求分割房屋。
(三)、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産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産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在離婚房産分割時,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如果雙方對房産份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享有房子的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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