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動物飼養人和管理人有責任的要求。飼養動物可以,但不能影響他人生活,如果飼養的寵物嚴重擾民,造成他人正常生活或權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其主人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