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金額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才能立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财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别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别巨大”。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隐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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