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投資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财産有約定按照約定,無約定,依照法律規定,用婚前個人财産進行投資産生的收益,則收益部分為夫妻共同财産。夫妻一方個人财産在婚後産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财産,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産、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産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财産,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财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