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畢業,走向社會,那就屬于“勞動者”,受相關法律保護。
如果是在上學期間做兼職,維權有一定困難。大學生的身份是學生,工作也是臨時性的,這種行為并不受勞動法保護,在我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中有相關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大學生在兼職過程中,發生用工單位欠薪問題,大學生可以依據用工單位出具的工資欠條,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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