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芒果、草莓、櫻桃、蘋果、梨子等都是可以帶進客艙的,但總攜帶物品的重量不能超過5公斤每人。根據民航局第49号令,具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都不能攜帶上機。因此一些具有較重異味的水果是不能帶上飛機的,因此如榴蓮、菠蘿蜜等易在密閉的客艙内散發異味的“重口味”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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