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無過錯一方請求賠償的條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2、因為上述行為而導緻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3、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财産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4、請求人無過錯。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緻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