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産假冒洗化用品案例?因擅自使用他人有影響力的同類産品的企業字号“阿道夫”, 有不正當競争違法行為,7月18日,廣州藍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被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罰款12萬元,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生産假冒洗化用品案例?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因擅自使用他人有影響力的同類産品的企業字号“阿道夫”, 有不正當競争違法行為,7月18日,廣州藍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被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罰款12萬元。
廣州阿道夫個人護理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洗護産品研發及銷售的現代化大型民營企業,企業名稱“廣州阿道夫個人護理用品有限公司”從2015年1月22日使用至今。“阿道夫”品牌經過持續、廣泛的宣傳,為公衆廣泛知悉,“阿道夫”品牌的洗護産品經過長時間的銷售、宣傳,取得了較為可觀的銷售業績,在洗護行業擁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阿道夫”作為廣州阿道夫個人護理用品有限公司的企業字号,經過持續和大規模的使用以及經營的“阿道夫”品牌洗護産品快速發展,具有了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和影響力。
2021年8月18日,廣東藍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受委托生産帶有“德國阿道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監制”标識的洗衣液4038瓶,其中:規格5L的洗衣液3068瓶,規格2L的洗衣液970瓶。2021年8月24日,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這些産品還未銷售,正在拟定銷售價,其中規格5L外包裝上帶有“德國阿道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監制”标識的洗衣液産品預銷售價11元/瓶,規格2L外包裝上帶有“德國阿道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監制”标識的洗衣液産品預銷售價5元/瓶,涉案産品的貨值共38598元。
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廣州藍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廣州阿道夫個人護理用品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在其生産的洗護産品上标識“德國阿道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字樣,使用“阿道夫”企業字号,足以使消費者誤認為是“阿道夫”品牌系列産品或與其存在特定聯系,從而産生混淆和誤認,構成不正當競争行為。 根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第七條“不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及本規定規定的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從輕行政處罰、從重行政處罰情形的,應當給予一般行政處罰”的規定,決定按照《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量化細化基準表》一般級别進行處罰,拟罰款17萬元。
2022年5月10日,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向廣州藍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拟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内容, 廣州藍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聽證要求申請。
2022年6月2日,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申請舉行了聽證會。廣州藍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在聽證會上提出,該公司提出是被授權方,受他人委托生産産品而已,對法律法規不熟悉了解;因疫情、行業環境影響,公司經營困難,産品價格也因行業内卷下降,企業無力承擔17萬元的罰款;疫情下,國家也倡議扶持企業發展,希望考慮承受能力,考慮減輕處罰。 該公司一直合法合規經營,無力承擔如此高額罰款,涉案産品經過檢測,是合格的産品。
聽證機構認為,廣州藍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争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作出的行政處罰并無不妥,但考慮到該公司是初犯,已認識到錯誤,且在案發後積極配合檢查,及時改正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後果。為落實疫情期間 “六保”“六穩”政策,并依據《行政處罰法》的有關精神,遵循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可以考量對罰款部分進行适當減少,提出重新的處罰建議。
2022年7月18日,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認定,廣州藍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影響力的同類産品的企業字号,實施混淆行為,違反《 反不正當競争法》相關規定,構成不正當競争違法行為,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不正當競争違法行為,沒收帶有“德國阿道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監制”标識的洗衣液4038瓶、标簽157000個,罰款12萬元。(中國消費者報 記者黃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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