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訴訟舉證需要的材料有:
1、主張勞動關系成立的,應當提交相應的勞動合同或就工資領取、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
2、證明雙方當事人勞動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單、上崗證等;
3、原告應提交勞動争議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書等相關證明;
4、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争議仲裁調解法》第六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争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提供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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