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社會保險法》第54條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因此辭職以後就不能在享受生育保險了,因為生育保險沒有個人賬戶,是單位統一辦理的,辭職後就自動喪失。如果單位沒有辦理生育保險,按規定要由單位按生育保險條例規定的标準支付所有費用。
2、如果員工的社保還挂在原單位,原單位願意繼續為員工繼續繳納生育保險,社保部門會默認員工并沒有辭職。員工在生育時有繳納生育保險,并且累計繳納滿一年以上,那麼員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綜上所述懷孕後辭職關于生育險的問題可以嘗試以下方法:
1、可以自己辦理一份醫療保險,例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者新農合;
2、用丈夫的生育保險報銷,由于現在男員工也買生育保險,妻子生産的時候可以使用;
3、購買一些商業保險加以補充,現在市面上有很多不錯的商業保險,是一個良好的補充,大家可以去保險公司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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