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不容口。
拼音:tán bù róng kǒu。
近義詞:贊不絕口。
解釋:猶言贊不絕口。不住口地稱贊。
出處:宋·孫光憲《北夢瑣言》第五卷:“有弘農楊蘧者,曾到嶺外,見陽朔、荔浦山水,談不容口。”
用法:作謂語、定語;用于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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