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不同依據我國《公司法》規定,無論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其章程必須載明下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範圍、公司注冊資本等事項。而規章制度一般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務制度、行政制度、業務制度、網絡制度、審計制度。
2、約束的對象不同公司章程約束對象主要是: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規章制度約束對象主要是:公司的普通勞動者。
3、制定修改程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共同制定,經全體股東一緻同意,由股東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發起人制定,經出席創立大會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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