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忘錄與協議的區别:
1、概念不同
備忘錄意指任何一種能夠幫助記憶,簡單說明主題與相關事件的圖片、文字或語音資料。協議一般要明确約定,如果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緻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2、法律效力不同
買賣雙方磋商過程中,對某些事項達成一定程度的理解與諒解及一緻意見,将這種理解、諒解、一緻意見以備忘錄的形式記錄下來,作為今後進一步磋商,達成最終協議的參考,并作為今後雙方交易與合作的依據,但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是簽訂合同之後,發現内容還需補充拟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拟定内容不同
備忘錄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備忘錄形成經過;第二,雙方讨論的主要問題;第三,形成共識的問題;第四,存在分歧的問題;第五,各方的責任;第六,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協議的拟定需要注意幾個必備信息:一是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體;二是說明拟定協議的原因;三是協議的内容或變更的内容。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