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二手房貸款所需材料。
2、買房人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僅限已婚或離婚人士)、收入證明、6個月内銀行流水、貸款銀行儲蓄卡,同時也要提交購房合同,即《存量房買賣合同》
3、這裡需要注意的有以下3點:銀行會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産情況,假如購房人戶籍在北京,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有1套房産,購房人名下也有1套房産,就超出了限購要求,銀行将不予貸款。
4、銀行對借款人的收入也有明确要求,假如借款人名下還有其他貸款,那麼月收入要求如下:
5、月收入=(原有貸款還款月供+現申請此筆貸款還款月供)X2
6、若購房人已經離婚,其離婚協議上的房屋地址與實際貸款房屋地址不一緻,需要到小區所在物業開具證明,證明為同一套住房的地址。
7、銀行對申請貸款房屋進行估價。
8、一般,銀行會交由專業的機構進行評估。
9、銀行審批,審批通過後銀行會出具批貸函,向賣方證明銀行同意放款給購房人,賣方可放心将房屋過戶給購房人。
10、過戶,在實施了不動産登記制度後,現在過戶時,僅需要買賣雙方本人到不動産登記機構将原來的房産證換成不動産權證,不動産權證上直接登記購房人的名字就可以了。
11、将不動産權證交給銀行做抵押,到不動産登記部門辦理《不動産登記證明》,用以證明此房産上有銀行的抵押權,一般銀行會交給專門的機構代辦房屋抵押事項。
12、銀行放款,經貸款行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有關手續後,貸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将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售房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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