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買方以該方式委托買入時,會以當時集中申報薄中賣方最優的價格作為買入申報價,通常為賣一的價格。
2、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集中申報簿中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投資者以該方式進行委托,會以本方最優的價格作為投資者的申報價格。
3、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與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4、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與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5、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如與申報簿中對手方所有申報隊列依次成交能夠使其完全成交的,則依次成交,否則申報全部自動撤銷。
6、股票買賣委托後,委托單會進入交易主機,交易主機會按照上述規則進行撮合交易,整個交易及成交過程均由交易主機撮合完成,不存在任何人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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