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集采是指多個醫療機構通過藥品集中招标采購組織,以招投标的形式購進所需藥品的采購方式。藥品集中招标采購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從源頭上治理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規範醫療機構藥品購銷工作,減輕社會醫藥費用負擔。
2018年11月,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以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和深圳、西安、大連、成都、廈門等7個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作為集中采購主體,集合需求量,提高談判議價能力,實現了藥價的大幅“降低”。“4+7”主要内容是以擴圍地區所有公立醫療機構2018年度用藥總量的一定比例進行帶量采購,量價挂勾,以量換價。醫療機構按照中選價格與生産企業簽訂帶量購銷合同,優先使用中選藥品。
嚴格要求藥品集采遵循安全第一、質量優先、兼顧價格、理順渠道、分步實施、逐步推開的原則,使醫藥集采達到既符合醫藥管理的法律法規,又符合實際,達到規範藥品購銷行為,服務廣大群衆的目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