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離職補償有:
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3、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标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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