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的好處在:
1、處于工業化中期的重化工階段;
2、處于城市化發展的加速期;
3、土地需求的猛升;
4、土地供求矛盾缺口增大。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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