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贈與合同在一些情況下可以不公證。
《關于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産、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稅手續的公告》中作出新規定:個人以離婚财産分割、贈與特定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産、土地使用權,符合《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幹免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09〕111号)第二條免征營業稅規定的,在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時,無需提供房産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贈與合同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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