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就醫報銷的方式如下:
1、在挂号時必須出示社會保障卡,現金交納個人自付、自費費用,醫院為參保人員出具收費票據;
2、到診室看病時,要向醫生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和“北京地區醫療機構門急診病曆手冊”;
3、交費時,須将社會保障卡和交費單據一起交給結算人員,繳納個人自付、自費部分費用;最後拿到結算單據後,認真核對單據上的各項内容,收回社保卡。
沒帶社保卡看病的方式:領到社保卡的參保人員在已開通持卡就醫結算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須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發生費用由個人全額負擔,醫保基金不能支付。
使用社保卡之前,已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交到單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報銷,如果您已使用過社保卡就醫,需同時将社保卡上交。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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