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年一簽,具體怎麼簽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3條,租賃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合同法》第214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