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需要注意的問題有:
1、全面了解房屋坐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和附屬設備、房屋的數量、房屋的堅固程度等具體情況。
2、對出租人和房屋的關系進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為所有權人,是否為共有人,若為共有人是否有權出租房屋、房屋産權是否有争議等。
3、初步接洽,并準備合同文本。
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登記。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緻,達成了書面協議,房屋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按規定還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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