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法》第十條“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
學雜費指學費,以及學校其他的一些管理費用。
小學學雜費包括:選課費、教材費、課本資料費、住宿費、水電費、服裝費等各項代收費,以及證件工本費、重修費、補考費、學籍異動費、畢業電子注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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