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部門對暫扣物品按以下原則處理:
有拍賣價值且可以拍賣的物品,交拍賣行拍賣。蔬果等鮮活物品視情捐助公益事業單位或交由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銷毀。屬國家保護的文物交由文物管理部門處理。金、銀或不含金銀飾品交由黃金管理部門收購。雜貨類物品有回收利用價值的交由廢品收購部門收購,其他作廢棄物處理。書、畫及雜志等刊物交由區、街道閱覽室或者少年宮、圖書館處理。拍賣等處理所得價款全部按規定上繳國庫。暫扣物品和無主物品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按月公示暫扣物品、無主物品的處理情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