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上不能帶剪刀,除管制刀具以外,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水果刀、屠宰刀、斧子、鑿子、鐵釺、警棍等利器、鈍器,以及射釘槍、催淚槍、催淚器、防衛器、電擊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攜帶進站。
禁止攜帶物品目錄
列入《禁止攜帶物品目錄》的,主要包括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類、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傳染病病原體等8類,以及其他危害列車運行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攜帶的危險物品。與此前鐵路公告的禁止攜帶物品目錄相比,更加明确規範,在物品種類上未做大的調整,為加強鐵路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在易燃易爆物品中增加了氟利昂、發泡劑H等;在槍支、子彈類中,增加了相關樣品;在爆炸物品類中,細化了彈藥的具體品名等。考慮到一些特殊旅客的需求,還調整了個别禁止攜帶物品的範圍,如禁止攜帶的氧氣,不包括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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