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産權到期續費如何計算目前在我國并沒有明确的計算方式計算标準。房屋産權到期續費目前的規定是繳納占房價總額約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讓金。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物權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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