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書信結構一般有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1、信封(envelope)。英語的信封和中文的一樣,有三部分組成,即發信人地址、收信人地址和郵票。隻不過英語信封的格式除了郵票所貼的位置(信封的右上角)和中文的一樣外,英語信封上要寫的發信人和收信人的地址和中文的大不一樣。發信人的地址應寫在信封的左上角,收信人的地址應寫在信封偏中右偏下處。
2、信頭 (heading),即寫發信人的地址和日期(右上角)。
3、信内姓名地址 (inside address),即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左上角)。
4、稱呼 (salutation),即寫對收信人的尊稱(一般用Dear Mr; Dear Madam Helen,; Dear Miss…; Dear John,; Dear Professor Smith,等)。稱呼直接寫在收信人地址的正下方,中間空一至二行。稱呼後面的标點一般隻能用逗号。以上信頭、信内姓名和地址三部分的結構如下:
注:如果是相當熟悉和随便的朋友之間,因為彼此都知道對方的地址,故信頭和信内的地址常常省略。
5、正文 (body),即信件内的主要内容。正文第一句句子一般和稱呼之間空一至二行。
6、信尾客套語 (complimentary close),即寫信人在信的右(或左)下角,寫上表示自己對收信人一種禮貌客氣的謙稱。一般有Sincerely,; Sincerely yours,; Yours sincerely,; Friendly yours,; Truly yours,; Yours truly,; Cordially yours,; Yours cordially,等。
7、信尾簽名 (signature),即親筆簽上寫信人自己的姓名。如果是用打字機或電腦寫的信,在寫信人簽名的上方,同樣應該打上寫信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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