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解除關系後哪些财産無法分割

解除關系後哪些财産無法分割

知識 更新时间:2024-07-22 15:19:57

  因為同居期間雙方财産會發生混同,難以區分,但是實踐中,同居期間取得的财産中,以下财産仍屬于一方所有的财産:

  1、一方同居前取得的财産;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确定隻歸一方的财産;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應當歸一方的财産。

  如果确定為一方所有的财産的,因為不屬于同居财産,解除同居關系時,不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财産:

  (一)一方的婚前财産;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确定隻歸夫或妻一方的财産;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财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