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面沒有規定,但是人數越多辦理起來越複雜。
産權證上加名字是沒有限制的,但加名字後就屬于共有了,主要分清是以什麼形式的共有。有兩種共有形式,一是:共同共有;二是:按份共有。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十七條規定“不動産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産物權的證明。不動産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産登記簿一緻;記載不一緻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産登記簿确有錯誤外,以不動産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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