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新蓋的樓房離婚的分割是:
1、結婚登記前簽訂購房合同,房款已經全額付清,則該套房産為個人婚前财産,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财産分割;
2、結婚登記前僅簽訂合同,婚後付全款或是婚後付首付款辦理貸款支付的,則該套房産是夫妻共同财産,離婚時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财産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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