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于1815年通過《維也納公會宣言》成為永久中立國,并得到《維也納公會決議書》等公約的認定。
1648年,法國、瑞典大敗神聖羅馬帝國軍隊,迫使其于當年10月求和,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瑞士真正獨立,成為主權國家。
1798年,拿破侖侵略瑞士,建立海爾維第共和國。
1803年,瑞士将法軍驅除出境,瑞士擴張到19個州,恢複聯邦。
1815年,瓦萊州、紐沙泰爾州、日内瓦州加入瑞士。同年,瑞士簽署新的聯邦條約,除外交事務外,各州恢複各方面的主權。同年舉行的維也納會議确認瑞士為永久中立國。
1848年,瑞士制定新憲法,設立聯邦委員會,成為統一的聯邦制國家。在兩次世界大戰中,瑞士均保持中立。
2015年10月28日,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任期自2016年至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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