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管理:經營性公寓的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共設施用地,建築外檐按公建标準控制建築外部不得設置陽台,規劃間距按公建标準執行,物業管理用房等相應配套服務設施按照相關規定在公寓内部安排。
土地屬性及年限:居住型公寓的用地類别歸屬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有的地方50年);混合型公寓的用地類别歸屬為綜合用地使用年限50年;酒店型公寓的用地類别歸屬為商業用地,使用年限40年。
設計及驗收:經營性公寓按照公建設計标準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執行非住宅技術規範,居住型公寓的空調室外機不得外露,混合型公寓須設置戶式空調,酒店型公寓須設置**空調.
使用:居住型公寓的房地産權屬登記參照住宅有關規定辦理,水電費同普通住宅一樣按民用計算;混合型公寓、酒店型公寓的房地産權屬登記參照住宅的有關規定辦理,水電費按商用計算。總之,居住型公寓在土地性質和使用權屬商跟普通住宅沒有明顯的區分,隻是市場引入的一個概念而已,但是由于其使用功能上的特點(一般單位面積較小,人群顯得相對密集,對防火和疏散有一定要求)有的地方性法規要求在設計及驗收上參照公建設計和驗收标準執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