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根據認證清單,和發票抄稅單子先申報。
但是發票丢失了,必須去登報備案稅務局處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丢失,首先要到辦稅廳領取并填寫《發票挂失/損毀報告表》,并且要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号)第二十八條規定,一般納稅人丢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丢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丢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丢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丢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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