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代言人是在廣告的傳播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訊息來源角色,并且根據其所具有之說服力對消費者産生影響;
1979年将廣告代言人類型分為名人和明星、專家、典型消費者三類,其中“名人和明星”說服力的來源主要是依賴吸引力;“專家”說服力來源主要是依賴專業性;“典型消費者”說服力的來源主要是依賴相似與可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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