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威” 審案時喊“威武”是“堂威”之一;中國古代的司法制度規定:審案時要喝堂威、拍驚堂木、樹“回避”和“肅靜”牌儀式來傳達法律的權威性和神聖性;在封建社會裡,那些震攝人心堂威和吓人儀式,主要是用來訓民和束縛老百姓;“升堂” 升大堂則縣官必須穿戴朝服,六房三班吏役都要齊集排衙;升二堂一般穿戴公服,使喚之吏役一般也限於值堂書吏和經承差役,與事件無關之吏役不與;所謂“升堂”即指地方官登上“二堂”和“大堂”理事;其中的 “升”就是“登上”的意思,“堂”就是這個審案用的“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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