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6個月可以離婚,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實現。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内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内,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後,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争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