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發票不能證明業務發生的真實性!稅務機關有權要求納稅人提供證明業務發生真實性的相關資料,您能提供出來嗎?提供不出會承擔怎樣的涉稅風險?比如餐費都是業務招待費嗎?
我服務過一家企業,有過三十多年的會計經驗的财務負責人告訴我,餐費必須在業務招待費科目裡核算,會計人員也說比如加班用餐、銷售人員用餐、出差用餐、培訓用餐、客戶用餐等,我們财務人員都是通過業務招待費來核算的。聽到他們這麼說,我告訴她,你這不是有三十多年的經驗,而是一個經驗用了三十幾年,而且還是錯誤的!老闆不懂财務,隻知道有發票,财務審核過了,這筆錢又是用于公司正常經營的費用,财務拿過來讓簽字是理所應當的。
其實這樣處理,有很大的稅務風險!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侖蘇,不是所有餐費都要計入業務招待費。
一、稅務稽查要點
★員工年終聚餐、午餐費、加班餐費應計入應付福利費;
★出差途中符合标準的餐費計入差旅費;
★員工培訓時合規的餐費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企業管理人員在賓館開會發生的餐費,列入會議費;
★企業開董事會發生的餐費,列入董事會會費;
★企業委托加工的,對企業的形象、産品有标記宣傳作用的,作為業務宣傳費;企業因業務洽談會、展覽會的餐飲住宿費用作為業務宣傳費;企業在搞促銷活動時贈送給顧客的禮品,作為業務宣傳費。
二、餐費發票能抵扣進項嗎?
餐費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嗎?餐費無論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論由于什麼原因用餐,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因此不建議取得專票。
三、餐費列支上需注意哪些事項?
因餐費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所以除差旅費以外的職工教育經費、會議費、董事會會費及其他相關成本中的餐費,均需要單獨核算或單獨列示。
四、計入會議費,有标準,有證明力!
會議費僅有餐飲發票和住宿發票能不能稅前扣除?
答:不能。因為除發票外必須提供附件,方可稅前扣除。
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會議簡介 2.會議材料 3.費用明細單 4. 外部會議邀請函。
此外參加人員、會議地點、規模與業務實際是否相符?如海南三亞開會:1.會議費還是業務招待費?2.會議費還是旅遊費?3.會議費還是福利費?4.廣宣費還是業務招待費?5.廣宣費還是贊助支出(廣宣費的證明資料:外網的信息藏也藏不住!)?6.廣宣費,别在個稅上吃虧!
提示:廣宣費會涉及到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老闆不懂财務到底多可怕,就如同駕駛員開車,不看儀表盤,風險有多大,中國很多的民營企業老闆不懂财務,公司正常經營,但是公司不規範難以發展壯大,相當于開一輛車,沒有儀表盤的車,能開是能開,但是安全嗎?放心嗎?符合道路安全法嗎?會不會給其他人造成危險?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老闆要學習一定的财務知識,梳理财稅規範,控制風險的思維,還要學會對财務提要求。
作者:小亞财稅(李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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