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時,憑身份證明和醫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繳納住院押金住院。到病房後,将醫保卡拿到服務台,那麼醫院在檢查治療過程中,就會把不能報銷的藥品、器械等一切費用,讓你到門診繳費,如同非參保人員一樣,現金結賬。住院押金不足時,還得續交押金。
2、參保人員住院後統籌基金的起付線分為三檔:三級醫院10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一級醫院400元。在一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
3、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轉診(院)的,須經定點醫療機構(三級以上)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後提出轉診(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報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區)社保機構批準後辦理轉診(院)手續。接着辦理出院手續,住院部在結清賬目後開具費用清單,将此清單及在病房複印的資料一起拿到醫保中心,經初審,如有資料不全,盡快返回補辦。然後,告訴你5個工作日後,取審核通知單。
4、在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各定點醫療機構會按照相關政策計算報銷金額和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其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本人結算。
5、在定點醫院就醫的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挂号,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隻有在結帳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餘額或者現金支付。很快在3個工作日後,就接到醫保中心電話通知,在拿到單子後,再次來到住院部辦理結賬手續,将報銷款從原住院押金中扣除,連同住院費結餘部分一同退還住院者,到此住院、報銷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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