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駕小型轎車,國家規定18周歲以下,70周歲以上的公民不能駕駛汽車。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4、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5、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6、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7、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