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成語是代人受過。
釋義:受:承受,擔待;過:過失,過錯。替别人承擔過錯的責任。
出處: 陶菊隐《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各省系軍閥懾于人民的巨大力量,都不肯代人受過,曹輥也就不敢一意孤行。”
結構:動賓式。
用法:作賓語,指替罪羊。
造句:出錯時她總要代人受過。
近義詞:火中取栗、僵李代桃、李代桃僵。
反義詞:嫁禍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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