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去民政局起訴離婚需要戶口本。如果沒有戶口本可以通過補辦戶口本、去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或者訴訟的方式離婚。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内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