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宮女選宮女由内務府會計司主管。選宮女每年一次,由内務府三旗,即滿洲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凡三旗佐領,管領下子女,及回子佐領,健銳營番子佐領下子女,年13-17歲者,造冊送會計司彙總,奏交宮殿領侍等帶領引閱,每六人為一班,依次閱看。
凡入選者,留後宮備役使。
未入選者,令其父母擇偶婚配。留宮之女,至25歲,都遣返回家,聽其與八旗及内務府三旗佐領,管領下人等成婚。
選宮女在官文書上也稱選秀女,但它與從八旗選秀女是不同的。選秀女是為挑選妃嫔,是備内廷主位的,是宮内主子的身份。而選宮女,是供内廷各主位役使的,“供役使”,“備撒掃而已”,按内廷規制,内廷主位宮女名額的分配為:皇太後十二人,皇後十人,皇貴妃八人,妃嫔六人,貴人四人,常在三人,答應兩人。
宮女雖然供各主子役使,地位低下。但也有個别長得美麗,一旦被皇帝看重,便可升入内廷主位,如果再能生男育女,便可得到封号,不斷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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