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借貸平台沒錢還的情況有以下建議:
1、在自己無力承擔的情況下,先确定一個還款順序。首先要做的就是查詢自己的征信報告。先還上征信的平台、後還不上征信的。個别影響力比較大的,不上征信的,也應先還,如支付寶的借貸産品。
2、應及時停止網上借款行為,不要想着以貸養貸,這樣隻會讓負債越來越大。我們的目的是清除債務,而不是永遠讓自己處于負債之中,以貸養貸隻會加劇自己的負擔,讓自己陷入更大的“坑”。
3、對于年利率超過36%的平台,可以跟對方商量,超過36%的部分不符合國家規定,屬于高利貸行為,自己隻還36%利息和本金。很多平台利息加上各種服務費,可以達到年利率80%、90%,都是不合法的操作。基本上如果平台還想拿回本金,可回旋的餘地很大。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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